丽水市区直管公房清理整顿实施意见出台
根据《丽水市区直管公房清理整顿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丽水市委巡察组有关直管公房的巡察整改意见,市建设局深入开展直管公房清理整顿工作。
自2018年12月起,通过前期的摸底调查,根据各类不符合续租条件的情况,分别作出腾退公房、按照交纳市场租金使用公房等整改措施。工作人员通过多次上门讲解政策、劝说再劝说、发放腾退告知书等方式要求承租人进行整改。目前,已有100余户完成了整改,但仍有少部分不符合承租条件需腾退公房的承租人拒不进行腾退。针对该情况,市建设局已于6月初向拒不进行腾退的承租人寄送律师函,并于6月21日在《处州晚报》予以公布,同时在承租人所在的社区公告栏张贴公告,针对17户拒不腾退的承租人,将作为不良信息记入到个人诚信档案。
丽水市建设局|2019/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