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引进(应届毕业生接收)受理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二)身体健康。
(三)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函〔2016〕59号)及《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4号)审批同意后,办理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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