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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考报考专业、报考条件、考试时间

发布日期:2019-08-11 11:55:37   浏览量 :4064
发布日期:2019-08-11 11: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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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考报考专业、报考条件、考试时间

一、招收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收对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收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报考条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厅〔2017〕12号)的要求,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二、报考日期、地点、方式及注意事项

报考日期: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当地教育局成教招生办公室通知为准),报考考生请关注媒体公布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报考相关信息。

报考地点:各地(市)、县(区)教育局成教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

报考方式:湖南省内考生报考时首先登录“湖南省成教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报考网址”进行网报,然后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到报名点确认,并进行相关信息采集;省外考生按当地教育局成教招生办公室要求报考。

注意事项:

1、考生报考必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以及可享受照顾加分的原件。

2、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高校不得将经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及学习形式自行变更,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3、委培专业的办学地点在委托培养的大型企业内,不接受社会生源,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不要填报。

4、考生报考时请根据报考指南中的授课地点及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函授站。

三、考试范围、科目、日期和地点

考试范围: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要求的范围。

考试科目:

高中起点专科:

理工类:语文、数学(理)、英语

文史类:语文、数学(文)、英语

专科起点本科:

理工类:政治、英语、高数(一)

医学类:政治、英语、医学综合(生理学、人体解剖学、诊断学、外科总论)

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数(二)

考试日期:2017年10月28日至29日

考试地点:当地教育局成教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

四、录取政策

1.全国成人高考招生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2.全国统考成绩达到了当地省级招生办核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分层次、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根据教育部“各成人高校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的原则,我校成人高考上线考生,必须在成教招生录取前与中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教招生办或中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各函授站联系。成教招生办将汇总各函授站上报名单,进行统一录取。不按时与规定部门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4.有关照顾录取政策,按教育部和有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办理。符合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资格以报名交验的原始证件及当地成招办审核批准为依据。

五、入学及毕业

入学

录取的考生按招生专业计划分配到学校所属函授站,并将分配名单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示,如对分配结果有疑议,请于2018年3月15日前与成教招生办联系。录取的考生须于2018年3月31日前到指定函授站报到入学,逾期未报到者按《中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函授、业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毕业

经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合格并被录取注册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高起专、专升本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学校颁发国家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六、学费执行标准

1.根据湘价教〔2014〕92号文件,甘肃、江西、青海三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专升本、高起专)收费标准为(单位:元/人•年):文科类2100;理科类2200;医药类3200。

2.根据湘价教〔2014〕92号文件,湖南、湖北、河南、浙江、安徽五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专升本、高起专)执行上浮20%的标准,收费标准为(单位:元/人•年):文科类2500;理科类2600;医药类3800。

3.根据粤价〔2007〕186号文件,广东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执行上浮专升本不超过50%、高起专不超过40%的规定,收费标准为(单位:元/人•年):专升本文科类3000;专升本理科类3000;高起专文科类2800;高起专理科类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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