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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招生简章 本科层次招生专业介绍

发布日期:2019-08-13 10:57:17   浏览量 :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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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招生简章 本科层次招生专业介绍

全方位支持服务:

北师大现代远程教育通过多年的经验总结和不断的努力,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学科问题”、“管理问题”为主线,从学前、学中、学后三个时段,建立了包括资源服务、学习过程服务、管理服务、技术支持、学习评价五位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   

通过4008服务热线、网络平台、短信平台、电子邮件、及时通讯等沟通手段,为学生提供管理问题的咨询、投诉等信息咨询、问题解决和相关教学教务管理服务。

优质资源:

北师大网络教育汇集了包括顾明远、林崇德、劳凯声、何克抗、李翀、刘松柏、石中英、檀传宝、刘勇、吕启祥等一大批知名学者在这里弘文励教、著书立说。开发了300余门丰富、优质的网络课程资源,其中《远程教育学基础》、《学校管理学》、《战略人力资源管理学》、《民俗学》、《教育   学原理》、《外国文学作品选读》、《古代文学史(一)》和《普通心理学(下)》等八门课程先后被评为国家级网络精品课程。

北京师范大学历来在教师教育领域具有学科优势,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2009年公布的一级学科排名结果,北京师范大学15个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十名,其中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位居第一。

优势专业: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学专业、书法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心理学专业、法学专业、工商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本科层次学员满足学位申请条件可授予成人学士学位

1、学前教育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教学、研究人才。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主要课程:学前教育心理学、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游戏论、学前教育管理学、幼儿园课程论、儿童社会性发展与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等。

2、教育学专业(分为学校管理、初等学校实务、家庭教育实务三个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全面系统的教育科学、教育心理科学方面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各级各类社会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类中小学校从事教学、研究、管理、咨询和辅导等方面工作的初级应用型人才。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育测量与评价(学校管理方向:教育行政学、学校管理学、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等;初等教育实务方向:教育统计学、小学语文教学论、小学数学教学论、小学科学教学论等)。

3、书法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熟练掌握中国书法的实践技能和理论基础,能够在各种类型的书法教育机构和各类文化部门从事书法教育和一般的研究及创作实践的专门人才。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主要课程:书法教学法、汉隶临摹与创作、隋唐楷书临摹与创作、二王行书临摹与创作、小楷临摹与创作、书谱临摹与创作、清代流派篆刻研究等。

4、汉语言文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文艺理论素养和系统的汉语言文学知识,能在新闻文艺、高校、科研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学评论、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文化、宣传等方面的实际工作的汉语言文学专门人才。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主要课程:文学概论、古代文学史(一、二、三)、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外国文学史、中国现代文学史、民俗学、中国当代文学史、中国文化概论等。

5、心理学专业

此专业是基于北京师范大学最具优势的学科基础而开设的,由北师大资深心理学教授亲自制订专业教学计划,旨在培养能够在企事业单位、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及医院从事心理学教学、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培训、考核等工作,并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心理学专门人才。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主要课程:心理测量学、心理统计学、认知心理学、健康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心理卫生与咨询、人事测评与选拔、消费心理学等。

6、法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熟练的应用法律知识办理法律事务,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在政府机关、公检法机关、法学研究机构等从事法律事务处理、法学理论研究的专门人才。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主要课程:宪法学、法理学、法律史、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国际经济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学等。

7、工商管理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专门人才。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市场营销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学、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学、广告学等。

8、会计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备经济学、管理学和会计理论基础,能进行基本的会计业务操作,运用会计软件处理会计业务,能在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金融证券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和单位从事实际会计工作,并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市场营销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货币银行学、统计学、商法、财政学,管理信息系统等。

9、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系统掌握现代经济学、管理学和行政管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外语水平、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办公自动化知识,懂经济、法律、管理的复合型应用型公共事业管理人才。学生毕业后可以成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中级管理人员。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主要课程:经济学原理、管理学、组织行为学、公共经济学、政治学概论、公共政策、电子政务、危机管理、行政监督学等。

10、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本专业将在广泛而充实的管理通才教育的基础上,以就业为导向,以理论实践相结合为基础,建立在对中、小型企业、各类公司和公共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岗位技能调研、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着重培养学生系统地掌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方面的理论和知识,具备开发与管理人力资源的实际操作技能,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主要课程:经济学原理、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人事测评与选拔、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法律基础、薪酬福利管理、员工关系管理、员工培训与发展等。

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分为多媒体开发与应用、体系结构、网络信息安全三个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学理论基础、计算机科学技术知识及应用能力,掌握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从事信息采集、组织、分析、传播和服务等信息管理工作或与信息管理工作相关的信息系统规划、分析、设计、实施、运行管理和评价等方面的应用型人才。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主要课程:网页制作与网站建设、JAVA程序设计、网络信息安全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网络原理与应用、数据库原理、软件工程、xml技术、数据挖掘、模式识别基础、嵌入式系统、C++程序设计、可视化程序设计、数字图像处理等。

★毕业证书只体现专业名称,不体现专业方向。

★以上十一个专业的课程设置,随着学科建设和课程发展会有所调整,请报考考生以入学时的教学计划为准。

报名与考试

报名条件: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开展专科起点本科(即专科升本科)、高中起点专科两种类别的招生(均为业余学习),招生对象以在职人员为主(不接受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报名),使其通过网络教育能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本理论、专业技术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报考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须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学生,须具有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技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文凭;报考专科升本科的学生,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或大专以上的毕业文凭。

重要声明:

考生须保证所提交毕业证书属于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 ,如经审定无效,无论何时查出,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考试与录取

(一)报名

1、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蓝底标准证件照(仅提供电子照片,不得进行任何修饰),请考生持有效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各校外学习中心(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一览表》,也可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网站进行查询。)

注:切勿在非授权招生的报名点报名,谨防上当受骗。

学费收取标准请直接咨询我院设在当地的校外学习中心。

(二)考试

1、考试方式: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2、考试地点:同报名地点

3、考试时间:2018年01月13日(机考,报名截止日期01月08日)

2018年03月17日(纸考,报名截止日期03月15日)

4、实行全年滚动招生、按月定期入学考试(机考),分春、秋两季学籍注册。学生录取后即可交费开始课程学习。每月机考时间可咨询我院公布的校外学习中心。

5、考试科目:

层    次 专    业 考试科目 专业加试
高起专

 

学前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汉语 、小学教育 英语(一)、语文  
计算机应用技术 英语(一)、数学  
专升本

 

学前教育、教育学 英语(二)、大学语文 综合课(教育学&心理学)
工商管理、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英语(二)、大学语文 管理学
汉语言文学 英语(二)、大学语文 教育学
法学 英语(二)、大学语文 法学概论
心理学 英语(二)、大学语文 心理学
书法学 英语(二)、大学语文 中国书法简史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英语(二)、高等数学 计算机基础
教育技术学 英语(二)、高等数学 教育学

6、弹性时间:

 

层  次 学  分 学 制 学习期限
高起专 80学分 2.5年 2.5-4年
专升本 80学分(书法学90学分) 3年 2.5-5年

(三)录取

符合报名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择优录取。考试录取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布,考生可通过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网站或设在当地的校外学习中心进行录取查询。被录取的考生将由我校寄发统一的录取通知书。

灵活的学习方式

教学模式与学习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采用了以互联网为主要传输线路,综合使用多种媒体资源、多种   教学工具来构建综合化支撑体系的技术模式。其中媒体资源包括基于流媒体技术的音视频资源、各类电子文本材料等。教学工具包括用于支持异步交互的网络教学平台和用于支持同步交互的   网络视频会议系统两大类。其中网络教学平台用于支持答疑、咨询、作业等异步的教学交互活动,视频会议系统用于组织远程的面授、辅导、论文答辩等实时交互活动。

2、教学实施中,采取网络教学与必要的面授相结合,电子教材与文字教材相配合,课堂学习与自主学习相协调。主要采用主讲教师导学、学生自学,“网络课程自   学+纸介教材自学+网上讨论与答疑+作业练习测验”的教学模式,即学生在网络课程(网络版和光盘版)和教材自学的基础上,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答疑、讨论、提交作业、课程辅导等,   最后参加在当地集中进行的课程考试。

3、所有专业及类别均为在职业余学习。

毕业证书与学位的取得

学生在学习期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学分,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并通过   教育部公共课程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我院将准予其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北京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字样),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   学位;未修满学分者视已修学分情况,颁发写实性结业证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文件(教高厅[2004]2号),2004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入学注册的学生在读期间须参加英语、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三门公共课的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取得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电子注册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在学期间可免去参加全国网络教育公共课程统一考试: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3、除英语专业学生外,2006年1月1日前已经获得四、六级证书(改革后成绩达到420分)的考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2006年1月1日后四六级不再作为免考条件。获得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   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4、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5、除英语专业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少数民族的界定以《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文件汇编》中的标准为准)可免考“大学英语”。

学位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纪;

(二)在学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获得所在专业规定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75分(含)以上,学位论文成绩良好(含)以上,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   初步能力;

(三)须参加由我校组织报名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四)外语类专业的学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专业外语考试。

★申请学位的学员,以上申请条件需同时具备方可申请学位(缺一不可)。

注意事项

1.报名参加2018年入学考试的考生,以我校印制的2018年网络教育招生简章为准;

2.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不招收全日制脱产学生;

3.为了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请广大学员直接到我院在各地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报名(详细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一览表》),各校外学习中心不在异地另设报名点   ;

4.有关参加招生的学习中心及各学习中心招生层次、专业等详情,请咨询当地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各校外学习中心,若有疑问,请与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招生办公室联系;

5.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报考专科升本科的考生须持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答考生问

哪些考生报考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有便利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录取时可加20分:

荣获市级“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证书的考生。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录取时可加25分:

1、 荣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证书的考生;

2、 荣获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级奖、一等奖、二等奖的考生。

注:凡符合两种及两种以上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以其中最高一条计算加分,不累计加分。

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新出台政策,按教育部的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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