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乱停电动车,或被纳入失信名单
600多条道路上的5000多个停放点重新评估;地铁出入口5米范围内禁止停放各类车辆;沿街单位、医院、学校和商业综合体开放内部场地、地下停车场,供电动自行车停放……日前,福州市城管委公布了《福州市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管理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方案要求,通过专项整治及强化停放管理,严禁无牌、超标及未悬挂黄色新能源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停放。确保停放区域的电动自行车整齐、有序停放。方案要求,11月10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专项整治。方案规定的严管范围是,福州市四城区三环路(含)以内以及马尾区罗星街道和马尾镇的所有道路和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