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2019-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对象、报考条件、报考程序
深人考发〔2019〕16号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9〕24号),201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9年10月13日举行。现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报考对象为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并具备报考条件者。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审计署、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和原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执行。
(一)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可报考审计初级资格考试:
按照规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技工学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的学历,视同于中专以上学历。
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持能够证明其在2019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方可报名。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审计中级资格考试: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高级审计师考试:
1. 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2.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3. 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4.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四)按照规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五)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文件精神:
1.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2.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可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http://www.icnao.cn/auditexam)进行报名。
(一)报考和缴费时间
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6月3日9:00—6月14日17:00。
(二)报考人员注册
首次登陆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报考人员请详细阅读“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网站服务条款”,点击“同意”后填写用户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且不能更改,请仔细核对,确保信息准确。
已完成注册的报考人员请直接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三)考生承诺
填报信息前,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文件的所有告知事项和《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全部内容,承诺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点击“已经完整阅读承诺书,接受并遵守有关规定”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操作。
(四)信息填报和电子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后,请认真阅读“广东省考生报名须知”,并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照片格式要求:本人近期彩色标准一寸半身标准免冠证件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大小约10KB, JPG或JPEG格式。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指定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再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
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凡深圳市属单位、驻深单位、驻深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广东省深圳市”。
(五)报名信息确认和申报表打印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务必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并输入验证码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请及时下载打印《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报考人员点击下载申报表后,将无法修改个人报名信息,请认真核实报名信息后再进行下载。
(六)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状态,状态显示“已缴费”即为报考成功,无需到深圳市考试院进行现场确认。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粤发改规〔2018〕9号规定,初、中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7元。
根据粤发改价格〔2013〕1494号和粤发改规〔2018〕9号规定,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5元。
(七)《申报表》的处理
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将《申报表》和《工作简历表》(附件2)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考试成绩公布后,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公布的考后复核通知要求,按时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八)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 2019年10月8日 9:00—10月12日 17:00登陆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http://www.icnao.cn/auditexa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申报表信息不一致,务必在考试前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tip/)申请更正。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级别和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级别 |
考试科目 |
|
10月13日 |
9:00-11:30 |
初、中级 |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
14:00-16:30 |
审计理论与实务 |
||
9:00-12:00 |
高级 |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
|
14:00-17:00 |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
(二)考区设置
此次考试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4个地市设置考区,其中,高级资格只在广州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有关事项
1.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严禁携带和使用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它电子设备。
2.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所有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采用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高级资格考试《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科目题型为综合分析题,《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科目题型为综合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
3.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天气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准时参加考试。
4.参加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能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5.2019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在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公布。考试用书征订请另行登陆www.gdhra.org.cn查询、征订,联系电话:020-37086860。
五、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
按照工作安排,考试成绩计划在2019年12月13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http://www.icnao.cn/auditexam)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六、考后资格复核
全省考生资格审核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进行。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深圳考生要按照深圳市考试院的要求提交资格复核材料(复核材料详见附件3)。
我市提交考后复核材料采取网上提交的方式,无须到现场提交。请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深圳考生,须按照深圳市考试院《201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通知》要求提交资料复核。考后复核的通知将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公布,无须电话咨询,请相关考生密切留意网站相关通知。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资料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七、证书发放和证书查询
深圳考生的合格证书由深圳市考试院负责发放。证书发放通知将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公布,无须电话咨询,请相关考生密切留意网站相关通知。
初、中级合格证书发放进度、资格证书信息验证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办理。高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查询验证由应试人员登陆官方网站查询。
八、注意事项
(一)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凡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违纪处理情况将上报省考试局。
(二)咨询服务
1.咨询电话:0755-8810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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